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先前在政論節目烏龍爆料,指稱「晶華緋聞案」女主角是前中國小姐張淑娟,張一狀告上法院,法院一審各判周、蔡各1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10)日首度開庭,周玉蔻現身時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不過傳出檢方請求加重判刑,張淑娟則直言,新聞從業人員應該要有良心和道德,做出假新聞已超越記者的底線,不能被原諒。

高院二審今日首度開庭,張淑娟在受訪時強調,她無法原諒周玉蔻和蔡玉真的犯行,對方不斷地狡辯,根本就沒有真誠地道歉,她們應該受嚴厲法律制裁,所以沒有和解問題。
張淑娟表示,她在庭上向法官主張,案件發生至今已經2年多,已經身心俱疲,連要去菜市場買菜也沒辦法,希望法官幫她主持公道。張淑娟認為,周玉蔻和蔡玉真就該接受法律制裁,同時也還給台灣社會有公平、公正的新聞,喚醒新聞從業人員的道德與良知,對於做出假新聞,這已經超越記者底線,絕不能原諒。
據了解,周玉蔻在法庭上主張無罪,其辯護人指出周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且依罪刑相當原則,認為此案量刑過重。

蔡玉真則主張一審判太重,強調自己並未違反《個資法》;至於加重誹謗部分,蔡重申自己有查證,應屬不罰情事。最後法官諭知,4月16日續行準備程序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