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5日收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採購申訴審議判斷書,該公司參與「陸客來臺線上申請平台及入出國通關查驗系統委外建置案」遭判停權三年,申訴結果遭駁回。

根據凌網科技發布的重大訊息,內政部移民署認定該公司在參與採購案時,涉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6款及第103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該公司將被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遭停權三年。
針對此項處分,凌網科技副總經理羅玉瑩表示,由於公司已採取多角化經營策略,分散營運風險,政府採購案僅占公司營收有限比例,預估此次停權處分對公司合併損益的實質影響有限。公司將持續拓展民營業務,開發多元化加值與應用系統業務。
凌網科技認為此次停權處分認定顯有不當,將委請律師評估後續救濟程序,以確保公司及股東權益。同時,公司也將加強員工教育訓練及內部查核作業,要求全體同仁嚴格遵守法令,避免類似爭議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