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太平區某國小去年年底傳出有棒球隊教練向孩子們伸狼爪的事件,教育局擴大調查發現一共有41名被害學生,昨(18日)召開考核會議,決議對前任校長記大過2次、現任校長記申誡1次,並請該校針對自108學年度起歷任體育組長及學務主任計6人進行懲處。

一名棒球教練涉嫌對學生伸狼爪,教育局咎責,對學生8名職員做出懲處。(示意圖/Pixabay)
有關棒球教練渉校園性平案件,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責成學校召開性平會組成調查小組、擴大調查發現有41名被害學生,昨日召開考核會議,決議對前任校長記大過2次、現任校長記申誡1次,並請該校針對自108學年度起歷任體育組長及學務主任計6人進行懲處,該校將於3月20日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進行審議。
教育局表示,市府對於此案深感痛心、全面檢討,除立即解除進用該名教練、靜候調查外,教育局更進一步督導學校擴大調查,發現學校未確實依據「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等規定於進用前、後應至查詢系統確認是否有不得進用情形,導致這名教練持續在學校從事訓練工作,教育局追究學校相關人員的責任及疏失後,移送相關考核會議進行懲處。
教育局指出,今日召開考核會議,決議對前校長自108年至113年7月期間,未督導所屬人員落實查詢不適任人員系統,導致該員持續從事訓練工作,使學生遭遇不當對待,行為違反相關法令,情節重大,予以記大過2次,現任校長也有管理不周之責,予以申誡1次處分。至於該校學務處作為查詢編制外教學人力是否不適任的業務處室,教育局調查計3位學務主任及3位承辦組長皆缺乏查詢編制外人員的意識,導致學生遭遇不當對待,相關人員處理業務失當,學校將於3月20日召開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審議。
教育局強調,教育局也採取四大改進方案,全力維護學生權益,首先,加強對所有受害者的輔導;第二,市府法制局同步成立法律協助小組,協助受害者、家長、教育局、校方進行法律上的追究;第三,教育局同時檢討相關做法與機制,加強督導學校應落實不適任教育人員進用前、後查詢作業;最後,要求學校簽訂運動教練契約,應載明不得進用情事及違反規定後續處置,落實每年於簽約後函報進用契約至教育局備查,以確保學生訓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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