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26年前「中藥商全國聯合會」行賄多名立委遊說《藥事法》修正案,共有8名前後任立委遭到起訴,案件纏訟15年。更五審前立委邱垂貞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3年10月。最高院維持前審見解,30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前立委邱垂貞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3年10月,確定要發監執行。(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此案為1998年中藥商全國聯合會希望透過修法,讓他們不須經過國家考試,就可以取得調劑權,於是向會員募得3900萬元,以「贊助金」等方式尋求立委支持修正《藥事法》。
全案在2008年檢方偵辦起訴後,8名立委中6人獲判無罪,其中1人在訴訟期間過世,僅剩下邱垂貞部分尚未確定。
法院審理時,邱垂貞坦承確實曾協助中藥商爭取調劑權,但否認因職務上行為才收錢,但一審被認定收受賄賂,重判8年徒刑,案子到了更三審後,認為中藥商交付款項與邱垂貞的職務行為有對價關係,但卻因《速審法》關係而減刑,改判3年10月。
此案更一至更五審通通認為邱垂貞共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還是處有期徒刑3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另外犯罪所得500萬元,需交繳沒收抵償。最高院30日駁回上訴定讞,邱垂貞確定將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