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馬無罪法官唐玥 陳師孟早有成見指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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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陳師孟證實,將約談將前總統馬英九判決無罪的台北地院法官唐玥,只是日期尚未確定。陳師孟找上唐玥,早在去年的尖尾週記中已有預告,陳並直言,判馬無罪「這不是枉法裁判,什麽才是」?

陳師孟曾說,唐玥法官明知發生的事實與法條字面上存在無可掩飾的矛盾,卻仍大剌剌地把「院際調解權」寫在判決書中,做為無罪判決的基本理由,這如果不是護主心切,難道是看不懂「各院院長」四個字?妳要援引一個莫名其妙的外國學理、曖昧不明的總統職權、乏人問津的憲法條文,這都是妳的自由,沒人拿妳有辦法;但是妳具體引用的憲法條文,白紙黑字界定了「院際調解」的對象範圍,妳卻視若無睹、含糊矇混,一意想套用在一個明知無法自圓的案情上,這已不是法條詮釋或心証形成的問題,而是道地的「枉法裁判」了。

陳師孟除了說唐玥杜法裁判,還明示,尖尾的彈劾權就是為了對付枉法裁判的法官,知道嗎?「等馬英九有罪確定之後,尖尾就會找上妳的」。

中時 張理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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