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市府訂定「新北市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16日在議會二讀通過,未來將每度徵收5元,粗估每戶水費會增加100到150元,預計三讀後明年1月1日發布實施。
新北市接管戶數高達104萬戶市全國第一,但卻是六都中唯一未徵收下水道使用費,水利局長宋德仁指出,新北至今已投入360億元,對財政負擔很沉重,基於使用者付費,徵收使用費勢在必行。
條文指出,汙水處理成本約8元,經過計算,使用費每度約收費5元與全國相同,位接管戶數,則不會另行收費。
由於條文未明訂實施日期,議會要求明訂實施日期在2021年1月1日,本會期三讀後,明年1月就會開徵。宋德仁指出,會在三月內完成與自來水公司水表核對,明年1月實施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