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赴陸投資欠款 柯建銘二度駁斥聲明嗆傳訛者將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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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體報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疑捲入合夥赴大陸投資的糾紛,他曾鄭重聲明斥為假消息,未料日昨又有此事相關報導,柯建銘今早(27日)臉書二度發文駁斥,他提三點聲明:沒聽過新源投資公司、不識公司負責人、沒向其借錢、也從未在大陸投資,請指控方舉證,歡迎來告,若再有提及此訊息者將一併提告。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圖/中天新聞)

當時報導出來後,柯建銘於8月23日臉書發文否認此事,要求各界不要以訛傳訛,以免誤觸法律。當時《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一度質疑,此事可能是柯建銘的兒子所為,但柯未進一步澄清,未料昨夜又有網路媒體報導此事,讓他今早以臉書發出《鄭重再聲明》。

柯建銘先針對昨日深夜上報2名記者依8月17日港媒星島網報導「網路上流傳的一個故事」及後續報導,說他投資大陸涉欠款,在報導前不理他發表之三點駁斥聲明,以及善意提醒,此不實報導,自負法律責任。

接著他表示,將委託律師對上報記者及日前以同樣手法進行報導之風傳媒記者提出告訴,凡相關媒體、名嘴以訛傳訛者,將一併提告。

柯建銘提出三點,並強調若不實報導,自負法律責任:

1.本人沒聽過新源投資公司,更不認識公司負責人。
2.本人從未在大陸投資,請對方指出我於何時、何地、跟其一起在大陸投資。
3.本人也沒有向其借錢,請對方提出匯款紀錄、借據。

柯建銘重申,若港資新源投控握有任何鐵證,大可直接向本人提告,捨此不為而借藉網路故事抹黑攻擊本人,掩飾其根本沒有提告證據的心虛。

柯建銘指出,從相關訊息不難看出其與何姓台商間之投資糾紛,欲逼其解決,而出此下策,而彭智青亦是在整個騙局中之受害者。媒體記者報導有查證之責,不應為抹黑本人,只憑爆料者提供的假訊息起舞。

柯建銘強調,本人向來尊重第四權維持民主法治健全之功能,興訟本非我所願,可嘆少數媒體一再抹黑本人,故提告以端正歪風及維護本人名譽,乃本人不得不為,特此聲明。

柯建銘臉書再次鄭重聲明,未合夥、借錢、赴陸投資等情事,若有人再以訛傳訛必將提告。(圖/柯建銘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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