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下周北上陳抗 漁業署:不應在選前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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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蘇澳、琉球、東港等地漁民11月6日將北上抗爭,農委會漁業署今(31)日召開記者會回應漁民訴求。漁業署表示,漁民訴求能放寬的會放寬,但涉及遠洋漁業條例修法,便無法同意;漁業署長黃鴻燕並指出,對於漁民將北上,他感到「心情很沉痛」,漁業三法修法改革不分政黨,不應在選前「政治性操作」。

遠洋漁業三法自去年實施以來,對漁民違規捕撈屢祭出高額罰鍰,迄今共開罰1億2458萬元,引起漁民反彈,計畫下周將北上農委會陳情抗議。對此,黃鴻燕表示,台灣是六大公海捕魚國之一,國際期待很大,但要在公海自由捕魚,就是要遵守國際紀律,過去的修法改革都是為了符合國際期待。

黃鴻燕指出,歐盟2015年給台灣黃牌警告,當時是馬英九執政、張善政任行政院長,遠洋漁業三法的立法歷經國民黨與民進黨執政,這是所有政黨共同的責任,「不允許選舉前作政治操作!」他直說,此次抗爭發起者來自報關行,竟說要代表漁業界,漁業龍頭反而沒一個出面,如此政治操作,會讓台灣漁業好幾百億、千億產值跟著垮掉。

漁業署在記者會上例舉過去漁民捕撈禁捕鯊種、規避港口卸魚檢查、超額捕撈配額魚種等案例,直指因過去有這麼多案例,故政府才督促遠洋業者改進。

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也表示,近來畜牧業為非洲豬瘟人心惶惶,因為一旦入境,台灣畜牧產業會「全倒」,台灣漁業也一樣,一旦被歐盟紅牌警告,漁產業也是全倒;他質問,為什麼政府如同畜牧業防疫的態度,要揪出漁業「少數害群之馬」,為什麼要質疑這樣的做法?

他說,針對漁民稱遠洋漁業條例罰責太重,漁業署同仁依法裁罰,「絕對沒有多罰、濫罰」;至於漁業界是否適用勞基法,他前兩天才親自帶隊與勞動部協商,就聘僱外籍移工相關規範來說,漁業已是最優待的。

針對漁民提出九大訴求,漁業署表示,漁民要求捍衛我周邊海域作業權益、簡化外籍船員僱用程序、簡化沿近海卸魚聲明書申報、漁船住艙空間改建無須補足汰建噸數等,均已同意或持續推動辦理;對於漁民關切「沖之鳥」周邊海域作業問題,台日雙方也有對話機制,在未建立作業共識前,海巡署亦每年於中西太平洋有三航次的公海巡護作業,保護我國漁船。

中時 游昇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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