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酒駕撞死軍人 判賠家屬5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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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男子李聖光,去年1月2日酒駕違規跨越雙黃線,逆向撞死騎車欲返回部隊的19歲林姓現役軍人,警方查出,李2008年、2014年就因酒駕遭判刑,甚至害死女友,但未記取教訓,再度酒駕釀禍,基隆地院近期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將李男判處有期徒刑6年6月。民事部分,法院再判李需賠林男雙親531萬多元。

檢警調查,李男平時經營夾娃娃店,2008年4月,酒後騎車載女友,行經中和板南路時違規闖紅燈,害女友摔死,當時酒測值也是0.66,被判拘役59天,事後還因此與女友冥婚,獲得不起訴;怎料2014年再度酒駕被三重警方查獲,酒測值0.82毫克,被判刑3月。

去年1月2日晚間,李在新北市汐止一家釣蝦場小酌,喝了6罐啤酒後,開車返回基隆六堵街的住處,行經工建路時,在轉彎道加速,並越過雙黃線逆向行駛,迎面撞上對向騎機車的林男,造成林頭部重創,機車漏油起火,林送醫不治。

林是家中獨子,為分擔家計,高中畢業後就選擇入伍服志願役擔任駕駛兵,沒想到,撞死人的李男後來竟僅以20萬元交保,讓人無法接受。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李男在事發後有向林男的家屬下跪認錯,態度尚佳,但卻已是第2次酒駕害死人,且並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將李男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民事部分,林男雙親因兒子是家中獨子,向李男求償594萬3474元,經法官審酌後,判處李男需賠償林男雙親531萬23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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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張穎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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