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分局警員張景義5年前在西門町開槍擊斃黎姓慣竊,經多年纏訟,9日一審宣判無罪,他表示心情輕鬆不少,「30多次出庭,一次又一次陳說用槍時機和當時急難的情形」,內心反覆煎熬,結果這次出庭,法官只花10秒就宣判無罪,他覺得這是司法還給執法者一個公道。
張特別感謝這幾年來,不少同僚都給他鼓勵支持,更有不認識的民眾來電、來信打氣,還有很多目擊者自願幫忙出庭作證,證明當時的狀況真的非常驚險,他也認為這個判決給執法者很大的鼓勵,以後使用警械時,能更大膽地去阻止危害的發生。
不過他也感嘆,輕鬆可能是一時的,因為將來還有上訴的可能,一旦上訴,可能官司又要打個2、3年,而他還是會坦然去面對。
中時 陳鴻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