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換臉謎片 網紅小玉被判關5年半 還得賠黃捷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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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除了先前一審刑事部分被判的刑期,民事部分還得賠錢!網紅「小玉」朱玉宸夥同助理莊炘睿,販售換臉謎片一案,先前一審2人各遭判5年6月與3年8月,得易科罰金,今(12日)新北地院民事部分的判決也出爐,小玉跟助理各需賠償高雄市議員黃捷及某空姐各100萬!

「小玉」朱玉宸與助理莊炘睿。(圖/資料照片,中天新聞)

據判決書內容,「小玉」朱玉宸與助理莊炘睿2人,雖坦承犯行,並請求裁定合理的精神損害賠償金,但法官認為2人利用換臉技術牟利,足以造成女性心理之創傷及痛苦,即使沒有真正碰觸或揭露本人的身體隱私,但對於被換臉的人來說,已嚴重不當侵害「要不要被不認識的他人作為不妥當的性聯想對象」此一性自主意願,勘認情節重大。

再者,網路伺服器遍布全球,上傳於網路之資訊在為數甚夥的各大搜尋引擎或網路平台被不斷重複備份,換言之,要將上傳的影像資料完全抹除,是近乎不可能的任務,朱、莊利用網路招攬付費會員販賣猥褻影像之商業經營者,對於被害人之深偽猥褻影像將長久留存在網路世界之事實,自當有所預見,卻仍不顧被害人在未來數十年的時間內來將反覆受此困擾不能解脫,1年多內獲利超過1300萬元,惡意自屬重大,黃捷求償100萬元應屬適當,因此判決2人須連帶賠償100萬元,另名受害的空姐,2人也得連帶賠償她相同金額。

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圖/黃捷臉書)

而高雄市議員黃捷,先前在全案一審刑事判決出爐以後,就表示:「將提出民事訴訟,屆時我個人獲得的賠償金也將全數捐給婦女團體,持續幫助受害者再站起來,同時呼籲數位性暴力增訂相關修法能早日公布並落實,杜絕加害者危害社會,並幫助受害人得到實質保障,讓數位性暴力事件不再發生。」如今看來法院的判決也讓她得到些許補償,其餘19名被害者求償部分,據悉目前由不同法官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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