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網紅小玉(本名朱玉宸)因利用「深偽Deep Fake」技術製作換臉成人影片,販售給會員牟利超過1200萬元,涉及侵犯多名女性名譽與隱私,於今年5月被判刑5年定讞,現已入監服刑。近期,又有6名被害女子提出民事訴訟,求償500萬元。高等法院判決小玉需賠償185萬元,該案仍可上訴。
小玉判刑定讞入監。(圖/中天新聞)
2020年底,多名受害者向警方報案,表示自己的影像被移花接木成成人影片,聲譽受到嚴重影響。檢方調查發現,擁有百萬訂閱的YouTuber小玉,與其莊姓助理合作,透過Twitter與Telegram群組設立「台灣網紅挖面」平台,以會員制方式售賣利用AI技術合成的換臉影片。
檢警於2021年10月搜索小玉的住家與工作室,並帶回小玉與助理偵訊。2022年3月,檢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加重誹謗及妨害風化等罪,起訴小玉與助理。案件審理後,最高法院今年5月判處小玉不得易科罰金的刑期5年,以及得易科罰金刑期1年8月;莊姓助理則被判刑4年6月及易科罰金。
除了刑事判決外,多名受害人也對小玉提出民事求償。其中6名被害女子主張,換臉影片導致其名譽受損,請求賠償500萬元。然而法院調查發現,這些被害人未充分提供證明其身分、知名度及損失的證據。高院因此依據影片數量及被害人所得資料,判決小玉分別賠償6名女子20萬至50萬元不等,總計185萬元,該案目前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