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冠甫/綜合報導
現年58歲的民進黨前立委陳賴素美任職桃園縣、桃園市議員時,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2006年至2016年間詐領785萬餘元。桃園地檢署偵結,依貪污等罪嫌起訴陳賴和3名人頭,陳賴素美自白認罪並繳回全數不法所得。
民進黨前立委陳賴素美。( 資料照/翻攝陳賴素美臉書 )
檢方調查,陳賴素美曾任桃園縣議會擔任第16、17屆議員,及桃園市議會第1屆議員,卻利用職務之便,將丈夫介紹的傅姓房仲業者、姜姓殯葬業負責人、羅姓友人充做人頭助理,明知3人非助理,仍將資料上報,使議會將薪資、年終,匯到3人帳戶,共詐得723萬9750元。此外,陳賴素美也被檢方查出低薪高報,立法院3名助理薪資,共詐得61萬9452元。
檢方發現,陳賴素美10年下來詐領,總計785萬餘元。詐領款項先從議會或立院助理費入帳,再由陳賴本人或是人頭領錢,並統一交給陳賴統籌撥款。金錢多用以支付私人日常或政治活動開銷。經桃園地檢署調查移送偵辦,將陳賴素美及人頭羅、傅、姜3人依貪汙等罪起訴,陳賴素美於偵查中自白,且繳回全部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