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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學甲88槍案全國矚目多時,今(29)日台南地方法院首次舉行準備程序庭,法官就犯罪事實針對涉案嫌犯分批傳喚,今傳喚槍手孔祥志及李奇漢到庭,就相關證據調查及案情犯案適時進行釐清,就檢方起訴內容犯行孔祥志全部坦承,稱「都是我1人做的」,疑似要獨攬全責,而李奇漢則矢口否認一切犯行。
台南88槍案今台南地院首開庭。(圖/資料畫面)
法官根據檢警調查內容指出,2022年11月10日凌晨3時許,李奇漢於孔祥志開槍犯案前,開車載孔從天仁工商到武聖夜市,孔祥志下車後遺留在車上的換裝衣物交由林昱成丟棄,是否為共犯及湮滅證據之嫌。李奇漢稱自己是計程車司機,客人遺留物品在車上很常見,孔祥志下車後他為並未仔細檢查車內,所以直到林昱成那裡才看到,所以請林拿去丟棄,還說「丟的是什麼東西,我不知道」。
法官質疑孔李奇漢說法,認為祥志是在車上換裝,李怎麼可能沒看到,怎會不知道那包物品是孔祥志換下的衣物;李奇漢表示,不知道孔祥志會去開槍,也不知道那包就是孔祥志的衣物,因此他主張不構成煙滅證據罪,李的律師也主張,孔換下的衣物,並非現場開槍犯罪的有關證據,不能以此推斷李為孔祥志的共犯。
李奇漢接受檢警偵訊時曾說,孔祥志拿到50萬元報酬、孔母拿100萬元安家費,法官認為這部分是李奇漢所稱孔祥志並未說過,2人之間是否有對價關係?孔祥志委任律師表示,孔是因對郭再欽與謝財旺2人不爽才開槍恐嚇,也沒有李奇漢所說50萬報酬及100萬元安家費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