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基隆22歲高姓男子日前酒駕肇事逃逸撞死52歲陳姓男子,逃亡11小時後才投案,案經國民法官參審後,6日一審判決9年6月,高男也未上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高姓男子今年1月11日凌晨在基隆潮境公園跟友人飲酒之後酒駕上路,行經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時,撞上走在路邊的52歲陳姓男子,導致他傷重送醫不治。
事後高男並未停留現場,還開車逃逸,直到案後11小時才主動投案,酒測值0.06毫克,被依酒駕致死罪起訴,全案由國民法官進行參審。
法院審理時,認為高男明知黃湯下肚後,會致使注意力、判斷力、反應能力、駕駛操控能力均顯著降低,卻在酒後駕車離去,事後未下車查看、停留,棄車逃離現場。而高男被被發現有睡眠障礙問題,但事後還能返家冷血入眠,反乎常理,顯然因不勝酒力所致。
國民法官考量,死者擔任保全,靠著微薄薪水扶養母親跟高齡百歲的祖母安養院開銷,因高男酒駕行為導致家中頓失經濟來源,且陳男母親與妹妹到庭陳述傷痛至深,至今無法走出傷痛。
國民法官審酌後,依酒駕致人於死、肇事致人死亡逃逸合併處9年有期徒刑。高男後悔犯行不再上訴,全案也成為首宗國民法官判決定讞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