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也不放過!懷疑前妻「婚內出軌」 醋夫3度花錢買凶

分享:

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一起離婚後買凶殺人案件,檢方調查發現,35歲王姓男子因懷疑前妻對感情不忠而離婚,見其另結新歡,竟多次買凶企圖殺害。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將王男等6名成年嫌犯提起公訴,另1名未成年嫌犯則由少年法庭審理。

買凶殺人畫面。(圖/被害者家屬提供)

根據檢方調查,王姓男子與廖姓女子結縭8年,育有一子,於2024年6月離婚。王男隨後找上綽號「阿駩」的24歲王姓男子協助處理,阿駩又夥同22歲程姓、30歲羅姓、18歲熊姓、19歲李姓男子及17歲黃姓少年,策劃多起攻擊事件。

去年9月19日,阿駩與程男在桃園市中壢區中豐北路、大圳路口,以開車追撞方式攻擊下班的廖女。廖女遭撞後造成牙齒斷裂、鼻骨骨折,頭部及四肢多處挫傷,所幸經送醫後救回一命。據了解,阿駩、程男分別獲得40萬元及10萬元的報酬。

同年11月5日,羅男駕車載著阿駩在中壢環球購物中心地下停車場出口守候,追撞廖女的黃姓男友所駕駛的汽車,造成黃男受傷。11月14日,李男闖入廖女在中壢龍東路經營的通訊行,持鋁棒攻擊廖女頭部。廖女雖躲進休息室,仍遭追打至昏迷,頭部破裂流血、雙手多處骨折。

檢方指出,王男未念及與前妻曾有夫妻之情及育有一子,且廖女離婚時已同意履行其離婚條件。王男僅憑主觀懷疑對方不忠,見其有新感情即萌生殺意,多次買凶殺人,犯後更飾詞狡辯、否認犯行,態度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繼續羈押。

本案中,王男及阿駩涉及教唆殺人未遂、教唆毀損及毀損罪,其餘共犯則以殺人未遂罪論處,未成年的黃姓少年則由少年法庭審理。

留言衝人氣 9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