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性侵多名女職員 「環保署之狼」李健育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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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檢署於17日拘提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李健育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以涉嫌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重罪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這是台灣Me Too運動後,首位因職場性騷擾而被羈押的高階公務人員。

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李健育涉嫌利用職權性侵女下屬。(圖/翻攝自環境部官網)

台中地檢署於2024年12月接獲台中市婦幼隊通報,指李健育涉嫌利用權勢對女職員施加性侵害。全案由檢察官謝怡如指揮偵辦,經過蒐證調查,檢警於4月17日發動搜索並拘提李男到案。

檢方調查發現,李健育在2022年至2023年間,多次利用公務、出差等機會對多名女職員實施性侵害。台中地院認定李男涉犯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利用權勢猥褻等罪嫌重大,已於18日裁定收押於台中看守所。

訓練班女學員及外部承攬廠商女員工,遭到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李健育性騷擾。(圖/示意圖/pixabay)

此案最早於2023年7月由前立委陳椒華踢爆。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李健育長期對女性同仁,包含訓練班女學員及外部承攬廠商之女員工,有多次不當言語、觸碰身體乃至隱私部位等性騷擾行為。監察院認為李男在接受詢問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悔意,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情節重大,因此全票通過彈劾,並將案件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因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原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駐地位於台中市,本案由台中地檢署管轄偵辦。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保護專線:113/110

◆婦女救援基金會:02-2555-8595

◆現代婦女基金會性暴力防治組:02-7728-5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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