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准警逕行搜索人贓俱獲 法官認不符要件把人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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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保安警察大隊23日盤查陳姓男子時,因陳有徐男住家鑰匙,懷疑陳是小偷,要陳帶警方到徐男家中查看。當時警方向檢察官報請逕行搜索獲准,也在徐家中查出安非他命,將徐逮捕移送。但法院認為,警方不符合逕行搜索要件,因此裁定釋放徐男。

徐男被逮捕後,認為警方搜索時,未獲得他同意,因此向法院聲請提審,請求釋放。法院審理後,認為當徐開門時,並沒有證據顯示他涉及刑案,沒有涉案合理的根據,員警不得任意拘捕。

法院也認為,警方搜索時,有向檢查官報請逕行搜索獲准,但並不符合逕行搜索要件,就算檢方報備補陳報告書,但也無法認定逮捕程序合法,裁定給予釋放。不過警方當時向檢察官報備後,也有後補資料給法院,補齊資料後,法院去函警方,對於逕搜准予備查,最後仍被認定不符合要件,警方表示,對於院方兩種見解,都給予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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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賴佑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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