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踹壞地檢署大門」!桃園男不滿沒收押 怒買刀「自斷手指」拒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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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桃園上個月27日,46歲蔡男因毀損案赴地檢,因罪證不足被請回,不滿沒被收押,竟拿菜刀在地檢外剁指,法警見狀打電話送醫,遺憾的是左小指沒接回。

桃園一名蔡姓男子疑似不滿沒被收押,氣到買菜刀剁指。(圖/翻攝畫面)

事發在上個月27日下午5時許,46歲蔡男跪在偵查庭外椅子上,法警詢問蔡男,蔡男以手寫字條「自己因為看錯人踹壞地檢署玻璃窗,導致有人受傷,是來自首的,並感到抱歉!」揚言要向檢察官自首。

豈料,檢察官開完庭後認為證據不足將蔡男請回,蔡男不滿沒有被收押,竟情緒激動在外買了菜刀後折返,在地檢署外直接傷害身體,手部有刀傷,左手小拇指斷2截、左手的中指、無名指3*1公分剝離傷,法警立刻上前制止,並請救護人員給予清洗傷口、包紮止血後,所幸無生命危險,隨即立即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救治。

蔡男左手小拇指剁斷,送醫後仍未接回。(圖/翻攝畫面)

據悉,蔡男一度從醫護人員手中搶走自己斷指,宣稱不想就醫,但醫護人員仍進行急救,但斷指最後並未接回,蔡男住院治療5天後出院返家。針對此案,桃檢指出,本案發生後已保存現場監視畫面,並派員清理現場,對於蔡男為何自殘目前仍在調查釐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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