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南投日前發生民眾吃河豚中毒死亡,衛福部食藥署6日公布該案3件檢體皆為有毒的「月尾兔頭魨」,南投衛生局指出,送魚的基隆友人可依《食安法》開罰最重2億元。
南投衛生局副局長陳淑怡說,南投衛生局送驗的河豚生魚片、河豚魚肉湯(含魚肉)檢體的熟肉與湯,以及河豚內臟、外皮等,都檢出河豚毒素,其中生魚片檢出河豚毒素(TTX)高達134.30mg/kg,換算下來只要吃2片、10克生魚片就達致死劑量。
陳淑怡表示,因該案案主食用後在家中離世,屬刑事案件,目前配合南投地檢署偵辦中,等待司法相驗的檢驗結果。另因贈送河豚的友人居住在基隆,行政調查基於源頭管理,將在接到食藥署檢驗數據後,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移交基隆衛生局查辦。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作為贈品,若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依《食安法》第44條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