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教會陳姓會長假借指導童子軍,多次性侵未滿14歲國中男童。一審遭重判9年半,高雄高分院今(1)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身為教會會長與童子軍老師,卻利用指導活動之便,對同教會一名未滿14歲的國中男童伸出魔爪。自2024年2月起至11月間,陳男不僅多次對男童強制猥褻,甚至數度闖入被害人住處逞慾,最終更進一步強制性交得逞。
陳男的惡行直到被男童外婆當場撞見並報警,才終於曝光,隨即遭逮捕並羈押禁見。一審法官在判決時痛斥,陳男本應善盡教導之責,提供少年心智健全發展的環境,卻為滿足一己私慾,未加克制性衝動,嚴重戕害少年身心。一審依對未滿14歲男子犯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等13罪,合併重判有期徒刑9年6月。
全案上訴至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一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違誤。今(1)日宣判駁回陳男上訴,維持9年半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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