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才知丈夫是億萬富翁…「18間商鋪」偷轉前妻女 不甘「當白工主婦」20年她怒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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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宗芳/綜合報導

中國傳統上「男主內、女主外」,不少妻子不會過問丈夫財產收入,大陸上海一名女子當了家庭主婦長達20年,直到離婚才知老公是「億萬富翁」,坐擁18間店鋪,沒想到,對方竟趁談離婚期間,偷偷將名下房產全部轉移到前妻之女名下,讓她一怒告上法院。

上海一女子當了家庭主婦20年,離婚才知丈夫是億萬富翁。(示意圖/pexels)

據《極目新聞》報導,上海青浦法院微信公眾號5月10日發佈一則離婚案例,稱于紅與秦藍(兩人均為化名)結婚近20年,為了照顧孩子和丈夫,于紅成為了全職太太,秦藍每月交給于紅生活費,負擔家庭各項開支,但因秦藍工作繁忙聚少離多,夫妻二人漸行漸遠。

由於于紅不想再被已剩空殼的婚姻拖累,起訴要求與秦藍離婚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向法院申請相關調查後,赫然發現秦藍多年來經商有道,名下房產眾多,資產過億,由於秦藍不願意離婚,態度誠懇,于紅離婚決心一度動搖。半年後,于紅再次起訴離婚時驚訝地發現,這半年內秦藍將名下的18間商鋪變更到其與前妻之女秦小紫名下,雙方鬧翻對簿公堂。

秦藍主張該18間商鋪賣給了女兒,卻在房屋出售的對價及房款支付等問題上閃爍其詞。經調查發現,秦藍與其女兒在不動產登記機關就該18間商鋪簽訂了房屋贈與協議,並辦理完成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于紅遂將秦小紫和秦藍另訴至法院,要求判決秦藍與秦小紫之間的房屋贈與合同無效。

法院認為,秦藍在于紅提出離婚訴訟後,在未經于紅同意的情況下,將房產擅自贈與秦小紫,侵害了作為妻子一方的于紅的權益;秦小紫作為秦藍的女兒,接受父親的贈與雖不悖倫理道德,但秦藍單獨無償贈與房產的行為侵犯了其配偶的合法權利,有違法理。

最終,法院判決該贈與行為無效,判令秦小紫將十八套房產變更登記至秦藍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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