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隊員養病卻去開餐廳、接團購! 管碧玲砲轟:害群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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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艦隊分署第16海巡隊林姓隊員先前因病申請有薪病假,長達10個月的時間,不過近日卻遭爆料,他在養病期間竟跑去開餐廳、開團購賺取第二份收入,對此,艦隊分署回應,已在今(15日)召開考績會議,決議以兩大過免職處分,展現嚴整紀律、決不寬貸之立場。

海巡署艦隊分署第16海巡隊林姓隊員申請有薪病假賺外快。(示意圖/Google Maps)

《鏡報》報導稱,一名林姓海巡隊員以憂鬱症為由,申請有薪病假10個月,不過請假期間卻跑去開餐廳、海鮮團購群組,賺取第二份薪水,明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公務員未經許可不得兼職或從事營利業務;不僅如此,考量到林員在申請病假期間跑去賺外快,更可能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詐領公款罪。

不過令眾人感到不滿的是,其實早有吹哨者去舉報林員,不過因他有背景警察背景跟地方人士相熟,令人不禁感嘆:「政風單位誰敢碰?體系就是這樣,查人要看身分、護航靠人脈。」

針對這起事件,艦隊分署回應,第十六(澳底)海巡隊隊員林員係依規定開具醫院證明,並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申請延長病假獲准,艦隊分署於核准林員延長病假之公文已明確告知當事人,請假期間亦具備公務人員身份,仍須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兼職等相關規定。

針對林員疑涉病假期間兼職經營燒烤店一事,艦隊分署除依職權啟動行政調查、全力配合檢方偵辦外,並綜合各項調查事證,已於本(15)日召開考績會議,決議以兩大過免職處分,展現嚴整紀律、決不寬貸之立場。

林姓隊員係檢具公立醫院開立之「適應障礙症合併憂鬱及焦慮」醫師診斷證明,自113年底起首次申請延長病假,至114年6月申請第三次延長病假,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檢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程序完備並符合規定。艦隊分署於核准文件中亦明確告知當事人,請假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應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兼職」等相關規範。

本案後續將由政風業管提出監督檢討報告;另為強化請假管理與審核把關,已檢討未來凡涉及長期病假案件,均須經呈報海巡署核定,並與醫院溝通針對申請長期病假的個案,建立評估機制,以嚴格落實監督管理,維護公務紀律與機關形象。艦隊分署再次重申,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嚴謹用人原則」,兼顧同仁健康關懷與組織紀律,確保紀律整頓落實,杜絕疑慮,維護公信。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稍早也在臉書發文,先是提到海巡昨天在金門忙忙碌碌驅離來犯的兩艘漁政船、一艘海巡公務船,還要同時去抓幾乎與中國海巡公務船同時出現的小目標偷渡,夜裡馬祖又傳出有人偷渡客上門,也全都抓到了。

接著管碧玲話鋒一轉:「艦隊分署這麼優秀、同仁這麼辛苦,一個害群之馬,就重傷形象,這種不肖份子,太對不起大家了!」

管碧玲表示,針對害群之馬,已經指示艦隊分署長將其送考績會汰除、督察與政風提交檢討報告,管理監督有疏失則應予處置、與醫院共同研討,針對「建議長期居家休養,以免病情惡化」的醫囑,需「規則門診複查」部分,依據病情,應明定規則性所需的時間間隔、做進一步檢視,一旦屬涉及訛詐薪資,依法究辦,最後,未來延長病假無論時間長短,都要簽給署長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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