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25)日正式核准台新人壽合併新光人壽及更名申請案,合併基準日預定明年1月1日生效。此案是依據台新人壽為存續公司、新光人壽為消滅公司的架構進行,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更名為「新光人壽」,總資產將達近4兆元規模,成為國內第4大壽險公司。

金管會保險局指出,台新人壽及新光人壽是依據《金融機構合併法》相關規定提出合併申請。經審核後,本案符合相關規定,存續公司台新人壽將於合併基準日起更名為「新光人壽」。這是繼台新金控合併新光金控並更名為「台新新光金控」後,子公司層級的重要整併案。
為確保保戶權益,金管會在審核過程中已要求台新人壽出具聲明書,承諾台新人壽及原新光人壽保戶權益將不受任何影響。保險局強調,台新人壽將主動致函相關保險契約的要保人,確保保戶服務不中斷,讓保戶在合併過程中獲得完善保障。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台新人壽資產為3580億元,在國內壽險業排名第16名;新光人壽資產為3兆6069億元,排名第4大。兩家公司合併後,總資產將達3兆9619億元,將近4兆元規模,維持第4大壽險公司地位。在人力規模方面,截至10月底,新光人壽擁有15392人(含內外勤),台新人壽則有1425人。
在資本增資議題上,保險局表示,台新新光金已出具相關增資承諾,將履行增資義務。針對明年接軌IFRS17號公告,兩家公司都有申請過渡措施。保險局說明,今年度依選擇性過渡措施,12月15日前需檢附相關資料,至於合併後是否調整計畫,將「留給新公司去重新規畫」。ICS的資本適足率監理門檻將持續適用,今年度財報則各別公告。

財務表現方面,截至今年9月底,新光人壽稅後虧損311.8億元,台新人壽則有稅後盈餘16.4億元。合併後的新公司將面臨整合挑戰,包括財務體質調整、人力資源整合及業務系統銜接等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