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彰化一位已婚的蛋農外遇小三,把養雞場內的練歌房當成炮房,雙方的鹹濕對話紀錄,跟掉在養雞場內地上的潤滑液包裝被男方分居中的妻子抓包,怒告2人求償百萬。
一位蛋農把養雞場當成跟小三的炮房,後來被分居中的妻子抓包。(圖/示意圖,AI生成)
全案據判決書資料,始於去年(2023年)1月12日,被告阿瑞(化名)跟妻子有2個子女,目前分居中,他在彰化有一家雞蛋場,平常都住在裡頭,還有練歌房,他分居中的妻子(即原告),偶然發現丈夫的手機有跟小三在練歌房裡相擁唱歌,喝酒的親暱照片,本來忍著,但同年5月17日,竟然在練歌房裡看到潤滑液的包裝,終於忍無可忍要離婚。
但讓阿瑞妻子氣結的是,阿瑞完全不認還辯稱「我帶來的,我帶來這裡睡覺的,這樣對嗎,可以嗎?」她心死直接提告並求償一百萬,全案進入法律程序,小三出庭時辯解:「我不知道阿瑞已婚,因為他都是自己一個人唱歌,他傳給我的messenger照片也是只有一個人」、「我有問過他的家庭狀態,也強調說如果是有家庭的我就不交往,他當時說自己有小孩,但沒有婚姻狀態,所以我心裡想,他會不會是喪偶」。
一位蛋農把養雞場當成跟小三的炮房,後來被分居中的妻子抓包。(圖/示意圖,AI生成)
全案由彰化地院審理,阿瑞出庭時坦承自己有刻意隱瞞婚姻狀態,「我自己一個人長期住在雞場」也確實是他跟小三講過的話,但他否認雙方有上床,只承認「曾跟小三單獨出遊2次,不過都是各自睡在一處」。
法官審酌相關證據、供詞,依照阿瑞跟小三互傳的訊息中寫道:「嫂夫人怎麼都沒變阿」、「全家福美拍,家庭幸福美滿!祝福爸爸節快樂」、「一個雍容華貴!一個美女公主!幸福一家人」等訊息,以及一同出遊、同宿,互動方式已逾越一般社交往來範疇的正常關係,足以動搖婚姻關係的忠實誠信,並已侵害妻子配偶權,最後判正宮可獲賠20萬元,全案還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