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養雞場老闆棍穿員工推落橋! 殺人獲交保竟傳訊家屬求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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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去年(113年)發生養雞場老闆林奕銘,和員工有勞資糾紛竟持木棍痛毆、還拿來戳對方的眼、口,並推落橋下害命,近日獲30萬交保後竟然傳訊息給死者家屬求和解。

棄屍現場。(圖/取自爆料公社)

整起發生於去年2月的兇案,事發地點在台南市左鎮區的某養雞場,負責人林奕銘與謝姓前員工為了薪資發生爭執。謝男兩度到養雞場外燃放鞭炮挑釁,因此激怒林奕銘持木棍衝出與謝男發生扭打。他先將謝男推倒在地,接著用木棍痛毆,更將之戳入對方眼睛,再「插入嘴巴內旋轉」最後還把謝男拖至頂店橋,從橋面紐澤西護欄的缺口推下,謝男因此墜落5公尺深的溪谷重傷不治身亡。

警方採證畫面。(圖/民眾提供)

謝男的遺體在死後8天後才被尋獲,整張臉已經毀容「黏在一起、五官難以辨識」,身體腐爛長蛆,檢警相驗遺體時更是發現祂的頭部與頸部有多處外傷,顱底、右眼眶骨及甲狀軟骨骨折,鼻根至下巴以及左右臉頰皮膚嚴重缺損,傷勢相當駭人。

至於林奕銘在犯案後就開始要滅證,想假造是謝男自己墜橋摔死的跡象,但手法太拙劣漏洞百出,後來只好找了2名律師陪自己去投案,去年12月被依涉犯《刑法》殺人罪判13年,國民法庭的法官指出,「被告下手力道猛烈,斷絕謝生存的機會,更令其曝屍荒野,手段殘忍,且否認部分犯行,沒有對被害家屬表示歉意,雙方也未和解」。

台南地院原裁定把他收押到今年1月,結果林奕銘提出「具保停止羈押」的聲請,近日法院審理時,法官「審酌犯罪情節、第一審訴訟程序如期終結,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追訴遂行公益、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限制等」,最終竟同意讓他以30萬元交保候傳,並限制其住居及出境出海為期8個月。

而謝男的家屬最近竟收到林奕銘「求和解」的簡訊,失去親人已是至痛,現在又被傷口上灑鹽,悲憤表示:「他(指林奕銘)殺人後在法庭上全程說謊,完全沒有悔意,一審判處13年已經不重了,現在竟然還放他出來,讓我們一家既氣憤又害怕,因為當初謝男也跟他說好聚好散,結果卻被活活打死,不知道對方何時會再次失控」、「我們無法接受他交保,會繼續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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