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美/綜合報導
監委蔡崇義、范巽綠今(24)日公布「林宅血案結案報告」,指出警總為主的情治系統介入司法偵查、誤導方向、阻撓偵辦、操弄媒體、包庇犯嫌、運用黑道等六項重大違失,另提出應繼續追查事項,糾正行政院並函請國安會督導國安局檢討改善。
圖說:監委蔡崇義(右)、范巽綠(左)。(圖/中天新聞)
林宅血案發生於69年2月28日美麗島事件首次公開審訊且格外敏感的二二八事件之日。案發日歹徒闖入林宅行兇,林義雄的母親林游阿妹女士,及一對6歲雙胞胎林亮均、林亭均被刺身亡,9歲長女林奐均身受重傷。兇手株守林宅行兇長達80分鐘以上,行凶手段殘絕人寰。當時政府雖組專案小組,然因辦案方向受誤導,且不敢偵辦情治單位是否涉入,徒然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而無功,其後雖經刑事局及高檢署4度重啟偵查,但案情始終陷於膠著,迄今懸宕未破。
對於此案,促轉會109年依國安局解密檔案,發現情治機關誤導偵辦方向、隱匿及湮滅錄音帶等關鍵證據,因出現新事證,監察院推派蔡崇義、范巽綠繼續調查,本(2)月21日聯席會議通過並公布調查報告。
蔡崇義、范巽綠指出,本案有6項調查發現,首先是情治介入司法:依當時法律規定,林宅血案應由檢警偵辦,過去政府宣稱林宅血案是由刑事局「撥雲專案」小組主責;本案調查發現,案發後1周國安局長王永澍指示警總等情治系統組成「三○七會報」,指揮刑事局「撥雲專案」進行偵查,也就是情治系統不當介入司法偵辦。
圖說:監察院提供
其次為誤導辦案方向,監察院依解密文件顯示,69年4月8日國安局上呈蔣經國總統的「日報」指出「美麗島被告家屬、黨外人士、台獨人士、國際有關組織皆不可能犯案」。兇手可能是「鷹派軍方人物」所為,目的在嚇阻黨外活動、全面掌控及引發衝突,以乘亂奪權。
第三是阻撓刑案偵辦,監察院調查發現「三○七會報」處處阻撓專案小組,例如:倖存者林奐均及目擊證人詳細描述兇手外貌,但「三○七會報」不予裁示;警總監聽林宅,錄得兇嫌於案發後自林宅撥打2通電話,但國安局卻對專案人員稱「錄音帶已沖掉」,但3月10日警總內部會議紀錄記載,電監處回報林宅監聽錄音帶「已全部保留」。
第四是操弄媒體,過去有認為林宅血案因媒體披露詳細案情,致各界因立場不同,各自解讀,但監察院調查發現,情治單位多重釋放不實訊息,引導當時威權政府完全能掌控的媒體,誤導輿論及民眾。
第五是包庇犯嫌,林宅血案發生前,台北、高雄美麗島服務處、幾位黨外人士住處及黨外活動遭到多起暴力打砸,當時情治機關指稱是「黨外的苦肉計」。然依解密文件,「撥雲專案」檢送黑道首惡戴○○涉及上開黨外打砸事件的秘密錄音及情資,研判戴某可能也涉入林宅血案,「三○七會報」隨即在警總的要求下,指示交由警總查證,事後不了了之。
最後是運用黑道:監察院調閱國安局69年解密檔案,發現當時警總未將竹聯幫或陳啟禮等不良分子列為清查對象,且利用取締流氓的職權,對多名黑道要角「轉化運用」控制社會,檔案中還記載情治人員為黑幫圍事、接受招待的共生關係。
蔡崇義、范巽綠提出應繼續追查事項,包括監聽電話概要表及錄音譯文何以隱匿家博與雙胞胎姐妹聊天的關鍵紀錄?是何人指示;依解密之檔案,警總已保留當日監聽錄音帶,則關鍵錄音帶是否仍存在?誰指示不能播放關鍵的兇嫌「聲音」?如不存在,為何要「沖掉」?誰下令「沖掉」;且案發後命案現場採得可疑指紋12枚,迄今仍有1枚指紋未比對出相符者,應以現代科技繼續追查。
二位監委認為,此案實為台灣在戒嚴體制下,情治單位獨大橫行的國家暴力行為,迄今猶在政治檔案「永久保密」的遮羞布掩飾下未能大白天下,是為民主國家之恥。威權時期政治檔案的清查、處理與公開,是落實轉型正義的前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