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氣這麼好?撿到卡還猜到密碼盜領46萬被捕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新北市1名羅姓男子今年1月間,走在金山區金山國小附近的人行道上,意外時撿到1名蔡姓女子的農會提款卡,怎料卻能猜中提款卡密碼,6天內分17次,總共盜領了46萬1000元。基隆地院簡易庭審理結果出爐,將羅男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羅姓男子撿走蔡姓女子的提款卡,並猜中密碼,盜領46萬1000元,遭基隆地院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張穎齊攝)[/caption] 判決書指出,羅男撿到提款卡後,以頭戴安全帽及連身帽T的壯半,企圖遮掩住自己的臉龐,從14日至19日共6天內,前往農會的自動櫃員機,分17次進行盜領。 羅男首先在14日至17日,每天盜領3次、每次盜領3萬元,4天內共計36萬元;18日當天也分3次,每次盜領2萬元,共計6萬元;19日再盜領2次,分為3萬元及1萬1000元,共4萬1000元。6天總計盜了46萬1000元。 蔡女發現提款卡遺失後,25日上午11時許趕緊到農會補辦,這才驚覺提款卡早已被人盜領,嚇得趕緊通報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警方獲報展開循線調查,調閱周遭監視器,鎖定羅男,並成功逮捕。 羅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但卻將46萬1000元拿去花來買黃金項鍊、黃金手錶、黃金戒指等物,贈送給不知情的父親,最終只剩下3萬元。 但針對羅男如何猜中提款卡密碼?羅男表示,他因為同時撿到蔡女的提款卡和健保卡,所以從蔡女的健保卡上的號碼,猜出提款卡密碼。豈料蔡女卻向警方說,她的健保卡根本沒有遺失,不知道羅男是如何猜中的。法官追問羅到底密碼來源,羅卻始終沒有詳細說明。 基隆地院法官審結,將羅依觸犯侵占遺失物罪,判罰1萬元,得易服勞役10日;另依「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中時電子報)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