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已婚男子在外面偷腥,跟小三透過LINE調情還互傳私密照片的對話都被正宮看到並截圖提告,人妻一狀告到法院請求損害賠償,法官也認為,從兩人互傳的照片與對話,可見兩人有非同一般的交往,認定他們有姦情,判處腥夫跟小三要賠償正宮精神撫慰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
聯合報報導,人妻表示主張,小三明知先生有家室,卻一直在LIN裡面跟先生以「老公」、「老婆」互稱,並頻繁調情,互傳私密照片,去年還到摩鐵口交等行為,造成她精神上損害,向兩人要求給付精神慰撫金120萬元。
小三出庭也坦承確實跟有跟人夫有姦情,完全不否認人妻的指控,而腥夫卻都沒有出庭也沒有任何陳述。法官認為,正宮指控的,「侵害配偶權」,並不限定只在「通姦行為」,人妻提供的對話及私密照可以認定人夫和外面的女子有婚姻外的不正當親密關係,因此同意人妻的請求,考量雙方身分、社經狀況,判處兩人賠償正宮精神撫慰金30萬元。
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