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謊報弟弟身分 辯吃胖曬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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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躲得了一時,躲不了永久。51歲陳男因毒品案被法院通緝,日前因行車動態不穩,被警攔查,起初他還謊報弟弟的身分應答,說吃比較胖、曬得比較黑,但還是被員警識破,全案詢後將他移解歸案。

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員警,日前下午1時巡邏時,於五權西路與黎明路口,見一部自小客車行車態樣不穩,於是上前盤查,該車見警靠近,竟加速駛離,不料當時車流量大,該車於五權西路與惠中路困於車陣中,被警攔下。

員警請陳姓駕駛下車,並出示身分證件,但陳男藉口未帶證件,報出46歲陳男身分,但員警經驗豐富,直覺陳男年紀比46歲還老了許多,他則辯稱因為「吃比較胖、曬比較黑」,但天不從人願,員警請他配合人臉辨識系統,他只好心虛坦承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已遭通緝,而他所報身分其實是他的弟弟,以為兄弟容貌相近,沒想到還是被員警揭穿。

全案詢後於5月26日將他移解台中地檢署歸案。南屯派出所長周景彬呼籲不要謊報他人姓名,低估警察的辨識能力,警察對於各類犯罪逃犯,一定在各類勤務中會積極查捕,以維持社會治安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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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黃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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