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去年一月唱完歌回到家時,不顧張姓女友在旁,對正逢生理期的女友閨蜜小艾(化名)性侵得逞,遭新北地院強制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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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逢生理期的女子,唱完歌後遭閨蜜的男友性侵得逞。(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caption]
李男事發時與女友、小艾相約夜唱,結束後返回李男住處,不料李男不顧女友在旁,強逼小艾喝烈酒,否則就要脫下褲子讓他撫摸下體, 小艾雖然以生理期腹部疼痛為由,藉口想要離開,但遭李男阻擋,強行性侵。
小艾事後提告,由於張女作證目睹全程,只是酒後無力阻擋,加上小艾的一名王姓友人作證,小艾談到遭性侵就露出害怕神情,新北地檢署認為受害者與兩名證人說詞一致,昨依強制性交罪將李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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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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