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持兒少性影片案,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15日首開庭卻「改口不認罪」、態度大轉彎。對此,律師林智群直言,先認罪再改口不是大好就是大壞。
林智群律師昨(17)日在臉書發文,「不知道黃子佼在搞什麼」,刑案當事人來找律師,律師第一件事情就是確認事實真相,接著一定會問一個問題,就是要不要認罪。
對於罪證確鑿的案子,認罪即是停損,承認錯誤,地檢署、法院比較會輕判;倘若覺得自己是清白的,可以主張無罪拼到底,沒做的事情,誰也不能要求你認。
不過林智群律師提醒,「拼無罪結果就是大好大壞」,大好就是判無罪、不起訴;大壞就是地檢署調查了半天,還是起訴,法院調查後還是認定有罪,因為已經花了大量時間審理,法院也不可能輕判,罪責一定比「一開始認罪的情況」來得重。
林智群律師也提到,一般人在訴訟裡面,通常不會改變態度,「因為風險很大」,但有時還是會發生態度改變的情況:第一,先不認罪,起訴後改口承認犯罪、到二審改口承認犯罪。
第二則是「先認罪,再改口不認罪」,此方式最為冒險,因為前面認罪,被告一定講了很多承認犯罪的話,記在筆錄上,這時改口,檢察官、法官一定拿前面講的話進行質問,被告就會很難回應,「如果最後證據還是不足,還你清白就算了;如果審理後還是有罪,一定是重判!」
林智群律師說明,這種情況就是「大好大壞」終極版本,黃子佼選了這條路,想必他應該已經考慮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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