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今(25)日發生一起事故,一輛貨櫃車行經林口路段時車輪爆胎,駕駛又開了3公里才停下,但輪胎皮及零件散落路面,造成後方2台自小客車無辜遭波及受損,所幸無人受傷。

警方調查,黃姓男子(43歲)今日上午7時許駕駛營業用貨櫃車,行經國道1號林口段南向37.6公里處,左前第二個輪胎突然爆胎,仍持續往前開了將近3公里至南向39公里處才發現將車子停在路肩,導致車輪胎皮與零件散落在國道車道上。

蕭姓男子(40歲)駕駛小客車行經該路段輾壓到黃男車輛散落的輪胎皮導致車損,另名洪姓男子(45歲)駕駛的小客車擋風玻璃,疑遭其他車輛輾壓到黃男車輛掉落零件擊中當風玻璃碎裂,所幸2起事故均無人受傷,3名駕駛酒測值均為0,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警方提醒,民眾開車上路前應巡視車輛狀況,並注意胎紋是否正常及胎齡是否老舊,可裝設胎壓偵測器,提早知道輪胎是否有異常,胎紋不足或胎齡老舊致使車輛爆胎,其責任歸屬在駕駛人,且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車輛受損及人員傷亡,用路人不可不慎。
國道警方呼籲,民眾在國道遇到爆胎應以安全為第一優先,爆胎當下切勿慌張,雙手緊抓方向盤鬆油門勿踩煞車,以滑行方式開到外側路肩,立即開啟雙黃警示燈,並在後方50公尺擺放三角故障標誌,若無法停靠路肩,車輛停止應立即開啟雙黃警示燈,並注意後方來車以面向來車的方式至車輛後方100公尺處放置三角故障標誌,駕駛與乘客遠離車輛退到路肩,避免遭追撞發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