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汪建民遭女網友性侵,稱在兩人認識期間,曾被載到汽車旅館無套進入,還被要求喊他「哥哥」,對此,汪建民本人則是否認性侵,昨(6月30日)晚上更是直接殺到警局報案提告,他認為,這件事已經涉及法律,不可以私下發文攻擊就算了。
汪建民昨晚赴警局提告。(圖/翻攝自臉書)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汪建民受訪坦言,自己從沒有用過交友軟體,也不會在女方不允許的情況下去侵犯對方,如果有做過的事情就一定會承認,如今他也選擇捍衛自己的清白,昨天晚上前往警局報案提告,並且拿到了報案三聯單。
警方接下來將接手調查,由電信警察找出該名爆料女網友,而汪建民認為,這件事的風向已經倒下其中一邊,已經未審先判,他說:如果有,我一定承認,何況她寫的內容裡,我已觸及法律了,不能私下發文攻擊就算了。」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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