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立委 睡夢中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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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18小時不斷電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昨晨8時44分三讀通過。行政院長賴清德昨說「天氣已轉晴」,他對修法造成紛亂表達歉意,並指勞資要「魚幫水,水幫魚」合作,經濟才有未來。不過徹夜審查時不少綠委睡成一片,等表決再「起床投票」,氣得藍委大罵「中華民國立委在過勞睡夢中修《勞基法》,是何等諷刺!」

《勞基法》修法重點包括「鬆綁7休1」、「輪班間隔11小時縮為8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上修至54小時」、「加班換補休」、「加班費核實計算」、「特休假可遞延一年」等,新修正條文今年3月1日施行。

《勞基法》原規定勞工7天應有1天休息日及1天例假日,修法後將「7休1」鬆綁改「14休4」,2周內休息日及例假日應至少4天,等同最多可連上12天班。

輪班間隔時數縮短方面,現行法令規定輪班間隔11小時,但未實施,未來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雇主經工會或勞資同意後,就能將勞工輪班間隔縮為8小時。同時,修正去年「一例一休」工時計算方式,改成做1算1核實計算。每月加班時數上修至最高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修法並將「加班換補休」法制化,若補休期限屆滿或工作契約終止,仍未完成補休,可換發工資。另修法明定,特休假於年度終結未休完,經勞資協商後可遞延一年,下一年度或契約終結前仍未休完,雇主應發給工資。

由於時間冗長,昨凌晨12點後有綠委開始趴桌、靠椅背長睡,甚至摺疊躺椅侍候。藍委許毓仁發言痛斥「後面睡覺的全給我起來!」「我們怎是一邊睡覺,一邊修《勞基法》,你當納稅人錢是假的嗎?」藍委江啟臣說,中華民國立法院在睡夢中修《勞基法》,是何等諷刺;藍委林為洲算了一下,台下共25立委睡覺,「睡飽了才起床對我們投反對票,這種修法品質實在令人不解」。

鄭舲、張理國、朱真楷/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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