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多時的《勞基法》修正案,今(10)天上午在立法院臨時會經表決,全數條文都因民進黨團挾人數優勢,三讀通過民進黨團版本。修法重點包括:「鬆綁七休一,勞工最長可連續上班12天」、「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短為8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從46小時上修至54小時」、「加班費核實計算」等,新修正條文自今年3月1日施行。
據《中央社》報導,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對此表示,過去《勞基法》彈性不足,造成企業困擾;尤其是「七休一」,如果遇到出差美加、歐洲等地,不可能7天內回來,法律規範明顯與現實脫節。
蔡練生強調,沒有雇主會喜歡讓勞工加班,「加班才是壓榨雇主」;是雇主遇到生產旺季,不得已才需要勞工加班因應。過去的《勞基法》對加班、休假的彈性低,造成企業成本增加,很多中小企業因此關門大吉。
對於此次修法,蔡練生說,比之前好很多,延長工時每個月最高54小時,也不會造成過勞;但仍有每3個月138小時的上限,總時數沒增加,「彈性還是不夠寬」。希望加班總時數提高至半年300小時,1個月不超過54小時的目標沒達到,雖不盡如人意,但仍進步很多。
中時電子報 王家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