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人夫日前外遇女客人,小三還誇讚說「(身體)非常好,一晚好幾次」,正宮發現後氣炸提告並求償100萬元,結果人夫不滿反控妻子也外遇。案經法院審理後,人夫與小三須連帶賠償20萬元;反控妻子外遇部分因證據不足被判敗訴。
人夫外遇女2人遭判連帶賠償20萬元,反控妻子外遇被判敗訴。(示意圖/PEXELS)
判決指出,人夫在妻子經營的服飾店內外遇女客人,雙方除了多次發生性行為以外,還被正宮發現雙方鹹濕簡訊內容說「我愛妳,不好意思昨天把妳X太累」女店員則回「(身體)非常好,一晚好幾次」。
結果人夫不滿反控妻子早在2021年1月拋家棄子,還逼他先登記離婚才返家,後來也與店內男員工有曖昧舉動,因此也向妻子提告求償60萬元。
法院審理時,根據鹹濕簡訊等證物,認為人夫與女店員已經逾越普通男女交往分際,侵害配偶權屬實,故判2人應連帶賠償女方20萬元,可上訴;至於反控妻子外遇求償的部分,因都有按時向丈夫報備,認為證據不足判人夫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