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廉政規章初步規範九大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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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中時資料照)
民進黨。(中時資料照)

民進黨廉政會今討論廉政規章,據了解,除了擴大職權規範對象,黨員派任官員任內管轄範圍不能聘用三親等親屬等九大項,但內容必須先跟黨主席蔡英文報告通過,再送中常會討論通過後才能執行。

廉政會今晚除了討論黨籍立委蘇震清停權年限案,也討論廉政規章內容,據了解,廉政內容有九大項,以前職權規範僅限於本人,但因最近連續發生不少爭議事件,例如唐榮案,因此會中討論,規範對象將擴及從政黨員、擔任公職的黨員及擔任國營事業的黨員都包含在內都必須遵守廉政,且任內管轄範圍,不能聘雇三親等親屬,但自行考上公職除外。

此外,並要求從政黨員等,不能有不正當期約收受賄絡、飲酒應酬不能損及本黨形象等共九大點。

黨主席蔡英文7月時在民進黨全代會上宣示,民進黨必須用行動來證明「全面執政必定腐化」的劇本不會成真,要求廉政委員會要制訂更嚴格的規章,讓黨員有所依循。而隨著蘇震清涉賄案重創黨的形象後,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也啟動檢討廉政規章。邱駿彥之前受訪強調,將制訂比廉政條例更高規格、更高標準的廉政要求事項,規範從政黨員、民進黨中央所派任的國營事業首長注意的廉政事項。

據了解,廉政規章規範必須比法律位階要求更高,但今晚內容只是初步定案,必須先跟黨主席報告,報告後通過中常會討論拍板後即可執行,不需透過召開全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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