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 札幌地院: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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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東京17日綜合外電報導)住在北海道的3對同性伴侶針對日本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控告政府違反憲法「婚姻自由」原則。日本共同社報導,札幌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決日本政府違憲,創下日本先河。

原告是2對男同志伴侶與1對女同志伴侶,都是在2019年1月提出結婚登記申請但不被受理,同年2月提告。

朝日新聞報導,審判長武部知子在判決中指出,性傾向無法依照人的意志變更或選擇,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是違反憲法第14條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原則;只是國會難以立即認知到這是違憲,對於原告指控國會未訂定承認同性婚的法律是違法與不作為,則予以駁回。

共同社報導指出,札幌地院審判長武部知子做出首例違憲判決,應會影響導入同性婚姻的討論。

日本憲法第24條規定「婚姻基於兩性合意即可成立」,民法用語則是「夫婦」,因此日本政府對結婚登記的法律解釋是以須為「男女」為前提。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原告認為依憲法規定,只要雙方當事人在自由與平等下有結婚的合意,即可成立婚姻,並沒有禁止同性結婚。

被告日本政府則認為,憲法規定是以異性間的結婚為前提,並沒有設想同性結婚。民法與戶籍法上的「夫婦」用字,是指「男性為夫、女性為妻」,因此不承認同性婚姻。

日本全國目前有5起類似的同性婚姻集體訴訟,今天札幌地院是首例判決。(譯者:顧荃/核稿:蔡佳敏)1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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