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震集團前董事長吳明達本月10日遭槍手伏擊,合計開了5槍,33歲彭姓槍手犯案後隨即至警局投案自首,檢方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最新消息稱,法院漏夜開庭,稍早已裁定准押禁見。
33歲槍手遭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回顧這起事件,「威震」董座吳明達及其司機,在大同區重慶北路上天龍三溫暖門口遭槍擊,吳明達和囊姓司機中槍被小弟送往馬偕醫院救治,槍手彭姓男開槍後帶著犯案用P320制式手槍及子彈11發,跑到大同分局投案,警方隨後依殺人未遂罪將其移送地檢署,地檢署則是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士林地院指出,彭男承認犯下殺人未遂、公開持槍射擊、持有手槍等罪嫌,嫌疑重大,且參以被告之供述內容與卷證資料不符,且有刪除手機對話內容,並毀損所用手機等行為,有事實足認他有湮滅證據、串供之虞,加上所犯下最行為5年以上之重罪,有脫免罪責之動機,最終裁定准押禁見,自11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