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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人妻懷疑丈夫偷吃,一查驚見小三留下一大篇釋出愛意的藏頭文,這才發現丈夫把小三帶回家發生性行為,氣炸怒告兩人求償2百萬,判決結果也在近日正式出爐。
新北市一名小三偷吃人夫還囂張寫下藏頭文留證據。(圖/示意圖/取自pexels)
正宮主張,她和丈夫至今已結婚9年,日前懷疑丈夫行為有異,一查竟發現丈夫出軌,而小三甚至還囂張留下一篇藏頭文,表示「愛火瞬間爆發。你止不住這個濃烈。一二三你用力數出。生命像是找到湧泉。一起走向巔峰到達天堂…」,並在下方註明「每句的第一個字是心聲」,而正宮就此分析後得知藏頭文的主意為「這是我第一次去你家」、「愛你一生一世」等語,才揭穿原來丈夫趁她坐月子期間,帶小三回家偷情。
正宮也指出,丈夫和小三兩人從2016年至今,以男女朋友或心靈伴侶等關係交往,不但十指緊扣逛百貨公司、依偎親密餵食等,甚至還有「性愛工具」等對話,明顯兩人曾發生過性行為,已侵害她配偶權,向兩人求償2百萬元。
審理期間,丈夫辯稱正宮趁他熟睡時擅自拿他手機用臉部辨識解鎖,接著亂翻手機,資料取得並無經過他同意。法官則認為小三於2020年7月19日寫下「這是個天氣微風徐徐的夏夜。是熄燈就寢的時間。我接了電話即將展開一場冒險。第一個任務就是變裝。一個瞬間不到我已著裝完畢。...愛火瞬間爆發。你止不住這個濃烈。一二三你用力數出。生命像是找到湧泉。一起走向巔峰到達天堂。世上有你一起冒險真好。」等話,就藏頭詩來看即為「這是我第一次去你家我很開心你和我一起冒險我愛你一生一世」。
法官檢視其他訊息還發現,小三曾對丈夫說「其實你不愛我的。...我對你來說像是工具,你說的性愛工具。」,明顯證明兩人有發生過生性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審酌原告被告收入,判小三與丈夫兩人連帶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