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網交第一次嘿咻就偷錄過程!北市萬華區日前發生一起碩士生被女OL網友主動示好想見面,雙方情投意合在網咖包廂內嘿咻,但他竟把「過程」側錄放上網。
男子側錄自己跟OL在網咖包廂發生關係的影片,被一狀告上法院。(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istock)
而這一見面乾柴勾動烈火,雙方就在西門町某網咖的包廂內發生關係,但吳男竟趁小華沒注意,用手機錄下雙方性行為的過程,更將影片在今年(112年)3月上傳到社交APP「X」(前名為推特)上,還註解:「《網咖包廂實戰計1》─隔壁包廂的我在也在跟某公司OL戰鬥,少一個L差很多,有一天某白領上班族私訊說:看你文案在網咖玩那次好有趣哦,我沒去過網咖耶,到底什麼遊戲這麼好玩可以帶我去嗎然後就變成這樣了……#網咖 #不敢出聲 #前面到底發生什麼事變成這樣」,顯然對吃到不用錢的很得意。
小華隔天發現影片,氣得報警,吳男到案時還辯稱有經過對方同意,全案進入法律程序,檢察官開偵查庭時,當場戳破吳男的說詞,因為勘驗雙方的對話紀錄時,小華問他「為何把影片上傳?」吳男回以:「這真的誤會,因為隔一段時間了…但我應該是再跟你確認一次」認定他根本沒經過女方同意,將他依妨害風化罪起訴。
男子側錄自己跟OL在網咖包廂發生關係的影片,最後得付3萬元免去牢獄之災。(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istock)
全案轉由台中地院審理,法官審視相關證據認定被告犯行屬實,「且至今未與原告和解」,考量吳男在偵查時一度坦承犯行,但又具狀辯解「我的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反覆態度,最後認定他涉犯「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處30天的拘役,但可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還可再上訴,但吳男的犯行明確,想再翻盤的難度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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