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引發全民共憤,日前有13萬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對於虐童者調高刑責,若虐童致死最重可處死刑。不過,法務部認為違反《刑法》比例原則,不予採納。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本週四立院將召開公聽會,討論國民黨版的虐童修法草案,其中包含可處死刑、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規定,他已要求法務部與司法院務須提供完整書面報告,不要再空談比例原則作推諉之詞。
13萬人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連署要求,虐童致死者應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且不得假釋。法務部先前針對連署表示,我國現行法制上已無唯一死刑,且滅證罪處死刑明顯違反罪刑相當原則。同時,建議將有期徒刑提高至30年以上的訴求,也因現行法對有期徒刑的上限為15年而不符規定。
法務部認為,此舉違反《刑法》比例原則,不予採納。對此,吳宗憲痛批,此時法務部若依舊選擇墨守成規且閉耳塞聽,那就是漠視民意,更是對殘酷現實的逃避。法律是社會秩序的基石與框架,不過社會共識會隨著時間改變,制度需要與此對話而不能一成不變。
吳宗憲指出,現行《刑法》第328條第三項已明訂:強盜若致人於死,即便沒有殺人犯意,也可處以死刑。那麼,持續施虐、導致幼童死亡的惡行,亦應足以判死刑。
吳宗憲主張,一個孩子在危險逼近的時候、在面對死亡的時候,可能連為自己喊「救命」都做不到。這樣的犯行極其惡劣、泯滅人性,就應該受最高刑罰。任何社會公共議題本來就有多種見解,有支持、有否定,而從立法技術上來說,都值得好好討論,沒有誰絕對對,也沒有誰絕對錯;但是法務部作為刑法的主責機關,不該直接否定,拒絕傾聽、溝通民意。
吳宗憲感嘆,如果政府只願意墨守成規,不願意張開眼睛往前看;如果官員只會說這跟比例原則不符,選擇直接站在民意的對立面,真的難怪人民對法制徹底失望,覺得法律只保護犯罪者的權利,卻絲毫不為被害人撐腰。
對於民眾提案對於施虐兒童者提高刑責,原先法務部不予採納。不過,法務部長鄭銘謙今(19)日在立法院改變態度表示,虐童行為是人神共憤、天理難容,法務部正研議更周延的法律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