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濕郵件成鐵證 妻外遇判賠3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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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紀姓男子怒控妻子許姓女子與外籍男子外遇,又與另一男子在香港見面不正常交往,紀男提出妻子的電子郵件佐證向她求償250萬元;最高法院佐以許女與男子鹹濕對話的電子郵件,證明她的行為已破壞婚姻圓滿幸福,判許女須賠紀男30萬元確定。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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