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慈芸/綜合報導
11月3日,紐約最高法院大法官恩戈倫(Arthur Engoron)在經過一天的聽證會後發布命令,要求川普集團與銀行的交易和出售主要資產的行為必須接受法院指定的第三方專家的監督,其中一項裁決更要求川普在處理其公司去年編制的財務報表中列出的任何「非現金資產」之前,要提前14天通知法院。
這項訴訟是由司法部長蒂什·詹姆斯 (Tish James) 發起,根據她的說法,川普的團隊在公司資產方面的呈報常常誤導銀行和其他人,希望法院能限制川普公司進行自由交易、出售資產的權力。
據傳川普針對此訴訟還試圖更換裁決法官,但最後無果。(圖/美聯社)
詹姆斯在一份聲明中說 「法院一次又一次地裁定川普不能為了個人利益而逃避法律,再多的訴訟、拖延戰術或威脅都不會阻止我們追求正義。今天的決定將確保川普及其公司無法繼續這些欺詐行為,並將要求任命一名獨立監督員來監督川普組織的合規性。」
其實川普去年就曾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試圖阻止詹姆斯的指控,但一名地區法院法官在5月駁回了該案,對此,川普二度向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預計該法院將在明年初聽取有關此案的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