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檢舉經查證屬實就有獎金拿!台中市政府5年來持續查緝位於都會區的違法日租套房,合計共取締207件,開罰621萬,觀旅局也表示,民眾如果發現非法經營旅宿的場所,可提供明確的經營事證後提出書面檢舉。
稽查小組上各旅館稽查畫面。(圖/台中市政府觀旅局提供)
據台中市觀旅局會同都發局、消防局、警察局、衛生局等組成聯合稽查小組,5年來持續取締,台中市法制局也表示,台灣觀光旅遊業在自由行日益盛行下,旅客透過臉書、部落格、IG等網路媒體,即可輕鬆訂房、規劃行程。疫情趨緩,都會區的「日租套房」又如雨後春筍般迅速發展,違法經營業者,抱持僥倖,以為只要不被抓到營業事實,便不會受罰。法制局強調,以任何宣傳管道提供非法旅宿營業訊息者,都屬違法。
稽查小組上各旅館稽查畫面。(圖/台中市政府觀旅局提供)
違法的業者一經稽查小組查獲相關事證,即依法裁罰並勒令歇業,至於法源的依據,台中市法制局表示,是依《發展觀光條例》55條之1規定,未依規定領取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而經營旅館業務或民宿者,以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等,播送或刊登營業訊息者,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因違反發展觀光條例55條之1規定,在網路刊登違法日租套房營業訊息遭市府觀光旅遊局裁罰的案件,自2017年至2022年底,累積的件數有207件,罰鍰金額為621萬元。
稽查小組上各旅館稽查畫面。(圖/台中市政府觀旅局提供)
台中市的違法日租套房,多分布在逢甲商圈、一中街商圈及勤美草悟道商圈周邊的公寓大廈內,出入人員複雜嚴重影響鄰近住戶的居住安寧與安全,觀旅局說明,日租套房等非法旅宿通常在國內外訂房平台上標榜「XX套房」、「XX公寓」、「XX旅棧」等名目,以價格低廉及交通便利,吸引消費者入住,但事實上房價未必優於合法旅宿業。
稽查小組上各旅館稽查畫面。(圖/台中市政府觀旅局提供)
而被開罰的民眾或業者,常以「不知道相關法規」、「不了解其行為為經營旅館業務」、「在網路刊登廣告,不能認定有經營旅館業務之行為」或「網頁刊登是為增加房屋銷售曝光率,未實際供民宿」等理由提起訴願,但多數被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駁回,觀旅局指出,民眾如果發現非法旅宿場所,可檢附明確的經營事證提出書面檢舉,查證屬實並裁罰10萬元以上者,經營者繳納罰款後,將提撥實收罰鍰金額的10%至15%作為檢舉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