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調查車手集團案,意外查出前NCC委員蕭祈宏擔任電信業者顧問,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起訴,案件移轉台北地方法院。北院今天判處蕭祈宏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雲林地檢署於民國112年間破獲車手集團以合法掩護非法製作「黑莓卡」、「比特卡」的漫遊及國內網卡,追溯網卡來源查出陳姓等電信業者涉案,依加重詐欺、洗錢等罪起訴22人。
檢方調查,此案還查到蕭祈宏涉嫌違反旋轉門條款,卸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後至陳姓電信業者所開的二五電訊公司擔任顧問一職,雲林地檢署於113年間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起訴蕭祈宏。
蕭祈宏為中原大學醫學工程研究所碩士,專長電機電子、通訊傳播監理,曾任NCC委員、NCC主任秘書兼發言人、經濟部通訊產業發展推動小組委員。(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