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高雄市議員參選人黃偵琳遭爆酒駕肇事,且還遭法院判刑2個月,她表示,會勇於面對,並強調不會退出初選,剩下的交由選民做決定。媒體人黃揚明質疑,2022年時,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參選人林義偉因酒駕被逮,隨即宣布退黨,黃偵琳雖道歉但未提退選,「在台中,民進黨是酒駕零容忍;但在高雄,可以容忍?」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判決書顯示,黃偵琳於去年1月底酒後騎乘機車上路,與另一名機車騎士發生擦撞,酒測值達每公升0.33毫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新台幣5000元,並明確表示「不宜給予緩刑」。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黃偵琳今天發文坦承錯誤,強調「會坦然面對」。她表示,既然喝了酒就是不可以上路,「這是我做錯的地方,我錯了就是錯了」。她承諾,日後言行會更高標準,也會負起該負的法律責任,另外也與對方和解,一直關心傷者,並獲得諒解。
黃揚明在臉書發文表示,2022年9月,已通過初選被民進黨正式提名的民進黨台中市第五選區議員參選人林義偉,原先被視為政壇明日之星,因酒駕被逮,隔日隨即發聲明退選、退黨。2022年10月,林義偉遭判刑4個月;2026年2月,已登記參加民進黨黨內議員選舉的高雄市議員參選人黃偵琳,因去年酒駕案件被判2個月徒刑,今發聲明對外道歉,並未提及退選。他質疑,「也許,在台中,民進黨是酒駕零容忍,但在高雄,可以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