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法官主張憲法未規定如何行使職權 湯德宗批:獨裁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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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於2025年12月19日公布僅由5位大法官署名的「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主張《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僅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但就大法官如何行使職權則保持沉默,既未直接明文,亦未規定應依據法律為之。前大法官、東吳大學講座教授湯德宗引述《憲法》第80條反駁,質疑這5位大法官是否忘記「釋字601號」解釋。

憲法法庭示意圖。(圖/截自憲法法庭官網)
憲法法庭示意圖。(圖/截自憲法法庭官網)

「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認為《憲訴法》修正條文違憲並立即失效,回到修法前狀況。5位大法官在判決中表示,《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僅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以及大法官的職權與人數等組織事項,就大法官如何行使職權則保持沉默,既未直接明文,亦未規定應依據法律為之。大法官得秉持獨立立場,基於程序自主權,客觀宣示憲法內涵之意。

湯德宗於2026年1月13日在香港大學法學院演講時指出,原本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現在大家擔心大法官變成主人。他表示,大法官不是民選,且不能罷免大法官,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湯德宗。(圖/截自中研院官網)
湯德宗。(圖/截自中研院官網)

針對「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的5位大法官認為,憲法及增修條文就大法官如何行使職權,未規定應依據法律為之的說法,湯德宗引述《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他強調,根據「釋字601號」解釋,大法官亦為《憲法》上之法官,自應依照法律審判。

湯德宗質疑,這5位大法官忘記「釋字601號」解釋了?難道有一個權力可以不受到其他權力制衡嗎?要開會就開會,要宣告違憲就宣告違憲,有這樣的獨裁怪獸嗎?

湯德宗指出,如果真的依照這5位大法官主張有程序自主權,乾脆不用舊法的三分之二,就直接說只要限制大法官的法律一概無效就好了。他並強調,程序自主權仍要遵守法律,並不是大法官可以自我決定、完全不受法律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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