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人妻1997年與詹姓台商發生婚外情,時隔近20年後,兩人竟於2016年「再續前緣」,張女老公楊男怒不可抑,跟弟弟、朋友共7人到摩鐵抓姦,毆打並痛罵詹男「睡我老婆20年」,逼詹男寫下通姦悔過書、簽300萬元本票。楊男等人拿著詹的悔過書自首,台中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7人2月至6月不等徒刑,皆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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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痛毆小王,逼他寫通姦悔過書。(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caption]
判決書指出,楊男指妻子1997年和詹男通姦被他逮到而中斷,不料2016年他又發現兩人再度搭上線。據自由時報報導,楊男委託徵信社調查,得知老婆與小王同年8月6日要到中市某汽車旅館「開房間」,於是召集弟弟與朋友共7人前往抓姦。
詹男在摩鐵門口發覺被跟蹤,掉頭逃跑,雙方在街頭上演飛車追逐,最後小王被攔下,眾人先將他在路邊痛打一頓,再押到工廠逼他寫下與張女的通姦過程,簽下300萬元本票,作為賠償。
雙方於路上追逐與衝撞,楊男陣營用汽車堵住詹男,先在路旁把詹男暴打一頓,再押到1間工廠,痛斥「睡我老婆20年」,逼迫詹男寫下他與張女通姦過程,詹男寫下與張女發生性關係自白書。
事發後因有人報警,楊男等人拿著自白書向警方自首。台中地院審理認為,楊男等人是「因家庭紛爭一時情急方出此下策」,自首亦能減刑,依妨害自由罪判處楊男與胞弟各5月徒刑,其餘共犯判刑2至6月不等,皆可易科罰金,楊男等7人與彰化地檢署都不服判決而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全部駁回,可再上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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